2.烈士子女將根據本人自願申請進行保送。就讀公辦高中的免學雜費,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相關幫扶政策。
3、現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按照遼交發〔2065 438+03〕72號和撫政辦發〔2002〕6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4、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教育優待按照緊急〔2019〕3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5、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優撫對象子女的教育優待按照遼公通[2010]142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6、司法行政機關的英勇人民警察和傷殘人民警察的子女教育優待按照政發〔2020〕21號文件規定執行。
7.入選人才計劃人員的子女、相當層次人才的子女、第三代兩院院士,按照廖偉發[2022]3號文件規定,按本人申請意願保送。
8.2020年在新冠肺炎參加支援湖北抗擊肺炎的醫務人員子女優先教育按撫教發〔2020〕6號執行
9、中專、職校、“3+2”學校考生優先錄取,加分、減分按省級文件進行備案。
中考加分政策是指壹部分學生享受中考加分。比如少數民族子女、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壹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子女、傷殘人民警察、見義勇為人員本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壹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等。
法律依據:
《北京市中考加分政策》(壹)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錄取時加20分:
1.烈士子女候選人。
2.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消防隊員的子女(含已經連續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人員),有子女後在本地區、本崗位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消防隊員的子女,現駐紮在國家、西藏自治區確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級以上(含二級)海島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錄取時給予10分: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壹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和因公犧牲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2.見義勇為人員本人,以及因見義勇為行為死亡且壹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3.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經和將要連續工作3年以上)、有子女後在師以下作戰部隊工作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在目前從事滅火救援任務的軍以下(含)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經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有子女後在從事滅火救援任務的軍以下(含)單位(或從事戰備值班的師以下作戰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消防隊員的子女(包括已經連續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人員)和有子女後在本地區、本崗位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消防隊員的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消防員的子女,壹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消防員、殘疾軍人的子女;在軍事訓練和非戰爭軍事行動中榮立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立二等功以上或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的滅火救援人員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