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竊電是壹種非常惡劣的行為,通過接外線等有安全隱患的方式規避電表記錄。這樣的行為,首先是極大的安全隱患,可能會對其他公民的安全造成威脅,其次是有違公民道德。付出地獄般的代價。供電企業對發現的竊電者應當予以制止,並可以當場停止供電。小偷要按照偷的電量交電費,並承擔三倍電費的違約金。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當報請電力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當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竊電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構成盜竊罪的,由司法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壹旦發現竊電,首先要向供電部門舉報,通過檢查先取證。根據相關法律,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賠償金額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由居委會調解,也可以直接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七十壹條竊電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繳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盜竊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