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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邊防護欄桿下桿有什麽要求?

下桿距防護面的高度不應小於0.6m,防護欄桿應安裝牢固,材料應有足夠的強度。

邊防護欄是我們工地常見的物品,國家要求工地必須安裝。眾所周知,邊防護欄可以有效保證人員安全,防止人員掉坑,防止事故發生。

1,有人群、車輛撞擊或物體撞擊等情況時。,應加大橫桿的截面,加密柱距。護欄的整體結構應能使護欄的任何部分承受外部壓力而不發生明顯的變形或斷裂。

2.防護欄桿由上、下欄桿和欄桿支柱組成。上桿距防護面的高度不小於1.2m,下桿距防護面的高度不小於0.6m,當欄桿長度大於2m時,需加設欄桿立柱。

3.有人通過或跨越施工現場防護欄桿時,需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在欄桿下方安裝高度不低於180mm的踢腳線,防護欄桿和踢腳線應刷醒目的黃黑相間的油漆。

臨時邊界護欄的保護措施:

1、臨邊防護欄桿的規格和連接要求:

橫向鋼筋上的上桿、下桿和欄桿的直徑應分別不小於16毫米、14毫米和18毫米。鋼筋和欄桿采用φ 48× (2.75 ~ 3.5) mm鋼,用卡扣或電焊固定。當采用角鋼等其他鋼材作為防護欄桿時,應選用強度相同的規格,並用電焊固定。

2、臨邊高度需要設置防護設施並符合規定:

各種垂直運輸平臺,基坑周圍,未安裝欄桿、料臺或平臺的平臺周圍,雨篷和挑檐,無外腳手架的屋頂和樓層需設置防護圍欄,首層墻體高度超過3.2m的二層周圍,無外腳手架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圍,外圍應設置安全平網,樓梯和樓梯兩側應設置臨時護欄,分層施工。隨著工程結構的進展,頂層樓梯應安裝正式的防護欄桿,井架、施工電梯、腳手架等建築物兩側應安裝防護欄桿。

3、搭設臨邊防護欄桿的要求: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欄桿和欄桿立柱組成。欄桿離地高度為1.0 ~ 1.2m,屋頂坡度大於1/2.2。防護欄桿應為1.5m高,並掛安全網。除非按設計計算,當欄桿長度大於2m時,需要增加欄桿立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條* * *建築物的建造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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