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房屋拆遷有什麽新規定?
征用農用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以外的土地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按照先補償後搬遷、改善居住條件的原則,對農村村民房屋進行公平合理補償,尊重農村村民意願,通過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補償,補償因征收引起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費用,保障農村村民居住權和合法房屋財產權益。
在最新的拆遷政策中,以下幾類無證房屋也將獲得全額補償。第壹種:祖祖輩輩傳下來的房子,因為這些房子基本上都有歷史背景,只要按照當時的規定建造,就可以獲得補償。
城中村即城中村的集體房屋,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拆遷時被拆遷房屋周邊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補償。對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精神,結合周邊房屋市場價格,遵循被征收人居住條件有所改善的原則。城中村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獲得住房保障。
二、城中村拆遷補償包括什麽?
1.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不動產的市場價格);
2.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根據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必須以法人資格簽訂拆遷協議,否則合同的簽訂將面臨因主體不明確、主體無能力承擔法律責任而無法履行的風險。
綜上所述,與往年相比,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主要變化是農村房屋分為四類,每類的補償標準不同,壹些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也可以獲得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