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6月65438+10月1起,我國婚姻登記取消了強制婚檢。今後,婚姻雙方是否進行婚檢是自願的,政府提倡婚檢,婚檢對雙方都有利。以後男女辦理結婚證,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
二、婚姻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性22歲,女性20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異或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三。需提交的文件:
1.本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雙方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婚姻登記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持所需證件向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結婚登記或者復婚登記,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雙方各填寫壹份申請婚姻登記聲明書。
3.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婚姻登記聲明中的“聲明人”壹欄親自簽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文件和陳述進行審查,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應當準予登記。
綜上所述,關於領結婚證需要婚檢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男女雙方自願,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單身,無親屬關系,都可以辦理登記手續。是否進行婚前檢查,由男女雙方協商決定,但為了保證夫妻身體健康和下壹代的正常生育,國家號召夫妻雙方進行婚前體檢。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現在取消了強制婚前醫學檢查,想結婚的男女可以選擇是否進行婚前醫學檢查。邊肖提醒妳,即使做了婚前醫學檢查,體檢費也不是結婚的必要費用。如果妳還想了解更多的知識,建議妳打電話給我們網站上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