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沒有停車標誌的地方不準停車,公交車站、急救站、消防站以及壹些特殊的車站或通道也不準停車。路邊停車應靠近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下車、上下車人員或裝卸貨物,然後立即駛離。
在有紅綠燈的路口,50米內停車是違法的。罰款200元,壹次性扣三分。在有紅綠燈的路口50米外停車,要看有沒有禁止停車的標誌。如果有禁止停車的標誌,妳就不能停車。
紅綠燈路口的交通規則如下:
1,右轉,如果有專門的箭頭燈,壹定要按照燈的指示走。如果沒有特別燈,只要不影響直行車輛或非機動車行人,都可以轉彎;
2.直走,紅燈停,綠燈行;
3.向左轉。如果有專門的箭頭燈,壹定要跟著燈走。如果有左轉等待區,直接走到綠燈處。當左轉彎是紅色時,駛入等候區。左轉綠燈後,可以繼續走。如果沒有專門的箭頭燈,直行綠燈亮後,左轉車輛在不影響對面直行車輛的情況下左轉;
4.轉過去。沒有禁止掉頭標誌時可以掉頭,禁止左轉時也可以掉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建築工地上,不得停車;
(二)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場所30米範圍內的道路上,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未停穩前,不得打開車門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準下車、上下人員或裝卸貨物,並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準在站點以外的道路上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