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撕毀法院印章怎麽處罰?

撕毀法院印章怎麽處罰?

撕毀法院印章的處罰如下:

法院的職能:

1,審理民事案件;

2.審理刑事案件;

3.審理行政案件;

4.審理國家賠償案件;

5.審查和監督民事、刑事和行政判決和裁定;

6.指導和監督下級法院的工作;

7.辦理與司法活動有關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撕毀法院印章是違反司法程序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將面臨法律責任追究,可能包括但不限於罰款、拘留或其他刑事責任。具體的懲罰取決於行為的性質和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虛假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三)明知是贓物而隱瞞、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四)被依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宣告緩刑、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員,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11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上一篇:司法部是做什麽的?
  • 下一篇:孫楊禁賽取消的原因已經正式公布。孫楊的律師該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