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糧食涉嫌違法,法律的順利實施需要全社會的關註和重視,也需要監管部門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辦事。嚴格執法的正確含義是叫停問題項目或查處食物浪費。不過我註意到,在網上,網友對兩件事的反應略有不同。為了什麽?粉絲向偶像扔牛奶?壹方面是批評,壹方面是譴責,很多消費者已經習慣了。
不久前,bocks Ma用前壹天的鮮奶制作冰淇淋,引起軒然大波。有消費者認為盒馬不適合,只應該天天賣。從食物的新鮮程度來看,那天壹定更新鮮。但從節儉的角度來說,可能會造成壹定程度的浪費。其實哪些食物只能當天賣,哪些食物不需要那麽苛刻,都有壹些模糊的區域。當然,不管食品的保質期設定多長,過期或失效的食品都有可能出現。怎麽處理?問題。有人建議,當天賣不出去的食物,晚上可以低價處理,或者以公益的方式送給環衛工人等群體?消化?。這個想法出發點很好,但可能會帶來新的問題。如果商家決定晚上打折處理吃不完的食物,很容易造成白天沒人買,晚上排隊的尷尬局面,商家可能會倒閉。在做公益的同時,也面臨壹定的風險?萬壹有人覺得身體不適,認為是吃了臨時食品造成的,商家就會為此付出更高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