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糾正違法用地,恢復土地原狀,可以並處罰款,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追究刑事責任。非農建設必須節約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
建造墓地需要以下程序:
1.土地使用權證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在自己的土地上建公墓,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2.公墓用地規劃許可證:公墓建設前,需向當地城鄉規劃部門申請辦理公墓用地規劃許可證;
3.公墓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取得公墓用地規劃許可證後,需要向當地建設部門申請公墓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公墓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取得公墓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需要向當地建設部門申請辦理公墓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墓地使用證:墓地建設完成後,需要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墓地使用證,才能正式使用墓地。
綜上,建墳不能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糾正違法用地,恢復土地原狀,可以並處罰款,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追究刑事責任。非農建設必須節約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
非農建設必須節約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土地開發造成土地沙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