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著名法學家魯道夫·馮·耶林說:“羅馬三次征服世界,第壹次是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是法律,第三次征服可能是最和平、最持久的壹次。”本文中的第三次征服是指羅馬法對後來各國的深遠影響。
●第壹,羅馬法是以簡單商品生產為基礎的最完備的法律體系。它對壹切簡單商品生產的重要關系,如買賣、借貸等契約,以及它們的財產關系,都有非常詳細、明確的規定,以至於後來的壹切法律都不能對它作任何實質性的修改,成為以後立法的基礎。
第二,羅馬法的內容和立法技術遠比其他奴隸制和封建制法律詳細。它所定義的概念和原則具有措辭精確、嚴密、簡明和結論明確的特點。特別是提出了“私法”範圍內自由民形式上的平等、契約經當事人同意生效的主要條件、私有財產不受限制等重要原則,都是適合資產階級的現成準則。
第三,羅馬法所體現的理性原則和平衡觀念也非常適合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成為資產階級革命的重要武器,摧毀了專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服了諸侯割據、政治分裂的局面,建立了統壹的資產階級法制。
第四,羅馬統治階級使用武力擴張領土,強制適用羅馬法,被征服的居民對羅馬法的完善和發展深信不疑並自願采納,這也是羅馬法對後世特別是對西方資產階級立法影響巨大的另壹個原因。
第五,羅馬人文主義至今適用於全世界,它的確立對全世界的法律設定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