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具有裏程碑意義,是因為《旅遊法》明確規定了旅遊的相關內容,對促進我國旅遊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體現了三個特點:綜合法(涵蓋“吃、住、行、遊、購、娛”六大要素)、人本法(以保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為主線)、銜接法(與現有法律和國際慣例充分銜接)。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旅遊法將成為中國旅遊發展史上的壹個裏程碑。
之所以廣受期待,是因為旅遊業越來越成為國計民生的壹部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遊日益成為我國人民的重要需求和生活的組成部分。目前,中國正處於大眾化出行和爆發式增長的階段。2012年國內旅遊人數近30億人次(相當於平均每人每年2次),國內旅遊收入超過2萬億元。中國已經是世界上國內旅遊市場規模最大、出境旅遊購買力第壹的國家之壹,也將成為第壹個國際旅遊目的地國家。截至目前,全國共有旅行社21600多家。隨著零負團費、強迫購物、不文明旅遊等現象頻頻出現,人們普遍期待出臺壹部旅遊法,規範旅遊市場,保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旅遊法》的出臺也是中國經濟發展轉型的大勢所趨,是為轉方式、調結構、擴內需、促就業、富民提升軟實力的“中國夢”的壹部分。旅遊法可以促進旅遊業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旅遊是傳播文明、交流文化、增進友誼的重要途徑。旅遊也有利於修身養性,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旅遊業可以拉動經濟,擴大內需,也是地方經濟發展的綜合引擎之壹。《旅遊法》的頒布將進壹步促進擴大內需和地方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