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業不同:檢察官是依法行使國家檢察權的檢察官,檢察官屬於國家司法人員,是公務員。公訴人是國家的代表,負責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壹般檢察院相當於原告。檢察官為法院服務;律師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是自由職業者,是犯罪嫌疑人的代表,負責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或有罪,相當於被告。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務;
2.任務不同: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權利,在刑事案件中擔任檢察官,代表國家和社會起訴犯罪嫌疑人;而另壹個角色是充當法律的監督者,監督司法活動;律師受當事人的委托,作為代理人參加各種訴訟,只是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3.權利來源不同:檢察官的權力是國家賦予的;律師的訴訟權利是通過當事人的委托獲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行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條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應當在委托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第三十壹條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從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