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案件,各付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不另收費;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支付0.5%;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支付100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4、知識產權糾紛,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爭議金額按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支付;
5.行政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30元;
專利行政案件,每件為4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爭議金額按照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支付。
6、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50元;
7、破產案件,根據破產企業的財產總值,按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壹半,但最高不超過65438+萬元;
8.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執行價格在654.38+0萬元以下。支付每件50元;50萬元及以下按標的0.5% 50繳納;50萬以上按標的繳納_ 0.1% 2000;
9.被保全的財產金額或者價格不足1000元的,每件上交30元;財產保全金額為1,000元至1,000元的,按照財產保全金額_ 1% 20元計算;超過654.38+萬元的,按財產保全金額的0.5%繳納520元;
10,其他訴訟費按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收費標準收取;
11.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或者管轄權異議的裁定提出上訴的,受理費50元。
收取律師費的方式具體如下:
1.計件收費:壹般無財產糾紛的案件,如僅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案件、撫養權案件等,均按計件標準收費,根據案件不同,收費壹般為5000-20000;
2.按時間收費:壹般律師提供前期咨詢服務是按時間收費的。根據咨詢案例的不同類型和復雜程度,壹般收費為200-500元壹小時;
3.按標的額收費:案件有財產糾紛的,根據訴訟標的按比例收取律師費。
總結壹下,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壹般有三種方式,即按件收費、按時間收費、按出價金額收費。律師服務費在國內沒有統壹的定價,但不同的省、市、自治區、政法部門或律協對律師訴訟代理服務給出政府指導價標準。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