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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如何為原告辯護?

壹、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如何辯護?

律師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壹條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從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二條委托人可以拒絕其委托的律師繼續為其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律師接受委托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辯護或代理。但是,如果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律師有權拒絕為其辯護或者代理。

2.誰可以委托辯護人?

在刑事案件中,下列人員有權委托辯護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監護人可以是父母、指定監護單位等。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比如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等等。

4.實踐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在單位,無論男女,也可以為其聘請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區別:

這裏值得註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警察、檢察院)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但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在刑事訴訟中被起訴。兩者的區別在於,犯罪嫌疑人只存在於公訴案件的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而被告人同時存在於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中,並且都存在於審判階段。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稱謂不僅表明其處於不同的訴訟階段,而且具有獨立的含義,即“犯罪嫌疑人”不壹定發展為“被告人”。有些案件經過偵查起訴,最終決定不追究刑事責任,那麽“犯罪嫌疑人”就不會成為“被告”,訴訟也就終結了。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在審理刑事案件時,律師作為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以維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如果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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