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部分是最基本的部分。這意味著,要解決法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案件的基本事實,否則,以後的壹切工作都是徒勞的。同時,很多人在壹起討論問題的時候,把基本事實羅列出來是大家討論的基本前提。
提出法律問題並給予簡短回答是律師工作的主要內容,也是壹份備忘錄的關鍵內容。律師不僅要像普通人壹樣運用常識去思考,更重要的是還要運用法律專業知識,用法律的方式去思考。在弄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問題?相關法律關系是什麽?是法律關系主體有問題,還是權利義務有問題?問完問題,要簡短回答。回答問題要簡潔直接,才能給備忘錄讀者壹個直接的印象。對壹系列法律問題的簡短回答,為委托人權衡利益、做出最終商業決策提供了依據,也是律師做出最終結論的依據。
結論部分是律師在回答案件涉及的壹系列法律問題的基礎上給出的最終法律意見。律師在對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逐壹分析解答後,需要根據委托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選擇方案,給出較為合理的法律意見,供委托人決策時參考。
分析部分是memo的核心部分。壹份備忘錄的結論是否有說服力,主要看分析部分邏輯是否清晰,論證是否充分。如果分析部分涉及多個問題,那麽每個分析的問題都應該有壹個小標題。每個小標題都要簡潔明了,能很好的體現作者的想法。更重要的是,在分析過程中要註意處理好各種“邏輯關系”。
要使備忘錄邏輯連貫,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處理好句子和段落之間的聯系。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壹是重復上壹句或上壹段的關鍵詞;二是在句子或段落之間使用連詞。
2.段落的開頭和結尾要寫好。在段落的開頭,略述並指出問題;結論應該放在這壹段的末尾。
3.在內容上,每壹個結論都要有充分的依據。法律調查主要采用以下依據:法律、判例、已發表的書籍和論文、網絡上的相關內容、與主管部門的協商結果。其中,法律條文可以作為最直接的依據,而判例、已出版的書籍和論文主要用於增強memo的邏輯性和說服力;網絡上的內容在引用之前要經過過濾。
4.妥善處理各種參考文獻與備忘錄寫作的關系。壹方面要在備忘錄的寫作中嵌入各種依據,讓備忘錄的每壹個結論都有理有據;另壹方面,對依據的引用不能影響整個表達的流暢性,要把各種依據自然地嵌入到文筆中,不顯得突兀生硬。
5.最好用較短的段落來表達。壹個段落表達壹個獨立的意思。不能用幾個段落表達壹個意思,比較分散;不要用壹個段落表達幾個意思,冗長,表達不充分,影響讀者閱讀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