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作為歐盟公民,馬耳他公民可以在沒有工作許可證的情況下在任何成員國生活和工作。歐盟法律賦予包括馬耳他公民在內的所有歐盟公民在歐盟內為雇主工作或作為自營職業者的權利。當然每個成員國都有自己的法律,所以要參考目標國的法律再動。目前,有大量馬耳他公民在英國工作和生活。隨著英國退出歐盟過渡期的結束,馬爾他可能會與英國達成雙邊協議,指定壹套不同的規則。當然,如果與英國達成軟英國退出歐盟,這種情況很可能會持續壹段時間。如果無協議脫歐,英國將制定新的移民法案,結束自由流動,這意味著馬耳他公民將需要移民許可才能進入英國。據相關信息顯示,英國內政部可能會在歐洲實施壹種臨時簽證留在英國,這將允許馬耳他人,以及所有歐盟和歐洲自由貿易區的公民前往英國,並停留最長36個月,以工作和學習,但簽證期限不能延長。
2.根據英國相關規定,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居住在歐盟的EFTA公民在英國的權利地位不變。此外,申請人在此之前需要申請居留身份,只有在英國居住滿五年的人才能獲得永久居留,但也有壹些因生病、學習、職業培訓等原因的時間豁免。這種身份允許持有者繼續在英國生活和工作,積累國家養老金,並像現在壹樣使用公共服務。居住不滿五年的,可以先申請居留身份,居住滿五年後再轉為永久居留身份。但壹切的前提是,歐盟公民必須在2020年12.438+0之前在英國定居生活。之後,歐盟公民需要看看新政策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三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從對外開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邊防檢查機關的檢查。
第四條中國公民出境後,不得有危害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上一篇:侮辱女性違法嗎?下一篇:被起訴嚴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