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程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中間結算(含除夕夜)檢查工程形象進度的工程量、施工產值和預算費用是否正確真實、本期應付工程價款凈值與本期實際完成的施工產值或結算價值是否壹致、扣除預付款、扣除預備費、甲方材料費及其他扣款後的余額。竣工結算時,應審查竣工質量驗收和決算的合規性,未完工程預提費用的合理性,雙方的經濟往來是否明確,是否有違反結算紀律的情況。審核前應準備好工程審核程序。①熟悉竣工圖、施工圖和各種合同文件。②了解審計範圍和標準。③明確采用單價和調整原則。(2)選擇合適的審核方法,根據相應的內容進行計算。由於工程規模不同,合同訂立時間不同,施工企業不同,應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審核方法。(3)全面整理審計資料,與業主、承包商交換意見,立案後編制竣工預算。竣工結算的審核可以杜絕高估冒算,杜絕工程預算費用不當增加的現象,也有助於業主和承包商加強資金核算,提高經濟效益,加強竣工結算的審核,這也是審核單位非常重要的任務之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第十五條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審計機關負責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審計機關負責人沒有違法失職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不得隨意撤換。地方各級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應當事先征求上壹級審計機關的意見。
第十六條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包括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