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違約
買房最怕違約,即使出現違約,也要有相應的解決辦法。那麽哪些違約責任應該在合同中寫清楚呢?包括以下幾種:購房者不按時付款;購房者無理要求退房;開發商未按期交付房屋;房屋未達到交付標準,強行交付房屋;開發商抵押房子壹房二賣;房屋轉讓不符合規定的;未按期辦理生育證的;未使用約定的裝修材料的;開發商規劃設計變更未通知;房屋存在質量缺陷或質量瑕疵等。
2.約定違約賠償金
如果違約,就要有違約責任,最基本的就是違約金。比如開發商延期交房,買方就按照日累計法計算違約金,而不是壹次性付清,以此不斷增加開發商盡快交房的壓力。如有可能,買方應列出各類違約責任的意義,並說明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3.貸款失敗的協議
很多人會用貸款買房,但是貸款失敗了怎麽辦?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是購房者造成的,屬於購房者違約。但如果是開發商造成的,開發商應該承擔責任。如果合同中的條款不明確,就會產生糾紛。所以,為了爭取少承擔責任,購房者應該和開發商商量。無論貸款逾期或因任何原因購房失敗,雙方均可解除合同,開發商收取的欠款應予以返還。
4、住房面積差異
交房驗房時,購房者遇到最多的問題就是面積誤差。合同沒有約定的,按法律規定處理,合同有規定的,按規定處理。所以,購房者和開發商最好訂好面積誤差的解決方案,這樣不用法律途徑也能快速解決問題。
5、明確基礎設施的使用時間。
交房時,買受人不僅要約定交房時間,還要明確小區其他設施的使用時間,因為沒有基礎設施是無法正常居住的,包括供水、供電、供暖、通訊、寬帶、電視、綠化等等。購房者要看清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的日期,而不是模糊的概念。
為了避免在買房簽約時被坑,壹定要註意以上五點。如果開發商說標準合同不能修改,不要上當受騙。他們通常用這種方法來逃避責任。買受人可以要求簽訂補充協議,相關內容可以在補充協議中約定,也是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