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矛盾糾紛當事人之間的調解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矛盾糾紛當事人之間的調解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主觀性:

為促進家庭和睦,維護家庭和睦、團結互助,防止家庭糾紛,甲、乙、丙、丁四方就位於惠臨路石油公司家屬院的240平方米二層專屬小院(產權證號:)和位於惠臨路石油公司家屬院四層的壹套75平方米公寓(產權證號:)的未來分配及權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乙方(長子)代表人:乙方愛人見證人:丙方(次子)代表人:丁方(女兒)代表人:第壹石油公司家屬院240平米二層獨門院壹套,甲方已登記房屋權屬登記證號,為本協議1號房;另壹套房屋登記在會林路石油公司家屬院四樓75號房,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在本協議中簡稱2號房。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由甲、乙、丙、丁四方約定,1號房由甲、乙雙方使用和居住..其所有權和使用權在甲方退休壹百年後由乙方和丙方共有,乙方和丙方各占50%,上下樓層抽簽解決,下層多余部分由乙方和丙方協商分配;如果1號房屋被拆除,乙方和丙方各擁有50%的補償。與丁方無關;2號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在甲方退休壹百年後由丁方繼承;如果2號房屋被拆遷,所得補償歸丁方所有..乙方和丙方沒有任何關系。第三條甲方本著平等和關愛兒童的原則做出承諾。乙方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和居住權後,有權使用2號房,自2012 10 1起為期8年,乙方應在適當時間內承擔任何修繕、裝修等施工活動。如果2號房屋被拆遷:第五條在甲方存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本協議項下的房屋進行任何處置。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仍保留選擇1號房或2號房作為住所的權利。在此期間,因甲方生病、患病、身故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丙方、丁方按各自33.3% * * * %的比例承擔,不分攤建築物折舊。本協議不改變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法律義務..也不改變乙方、丙方、丁方繼承甲方除房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權利。第七條本物業協議的內容為甲方退休壹百年後的財產分割協議。財產以外的任何有形和無形財產的繼承份額,以甲方口頭或書面遺囑為準,乙方、丙方、丁方無異議。第八條本協議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成立,媳婦作為見證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另外,為了顯示公證,我邀請我叔叔作為簽署這份協議的旁證。第九條對本協議效力的約定:除書面協議可以變更外,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變更本協議的內容。甲方(父親):乙方(長子):乙方情人見證人(長女):丙方(次子):丁方(女兒):姑父旁證:簽約時間:簽約地點:年月日丙方情人見證人(次女):日時。

  • 上一篇:律所公證有法律保護嗎?
  • 下一篇:夢見大帆船的預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