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人、乘車人不佩戴頭盔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2.駕駛摩托車不戴頭盔的,記2分,罰款200元。如果妳拒絕接受罰款,妳可以扣留妳的非機動車。
壹、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如下:
1,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
2.飲酒或者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高速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過中央分隔帶、掉頭。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壹次記3分:
1,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遊客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及其他載客汽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但未達到50%的;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除校車、中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3、駕駛機動車在快速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4.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總之,摩托車手需要戴頭盔,騎手也需要戴頭盔。他們不能違反法律,以避免交通事故。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壹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帽。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