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店門口停車糾紛的第壹種方式是法律手段。打電話給警隊報警就行了。可以直接找交警隊當場抄牌拖走。也可以向當地城管部門投訴。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及距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禁止停車;
3、* * * *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門前的道路及距上述地點30米以內,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準停車;
4.車輛未停穩前,不得打開車門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離開車、人或裝卸物品,立即離開;
6、城市公交* * *不得在站點外的道路上停車上下乘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放,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在沒有停車標誌、停車標線、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人行橫道和建設用地上,禁止停車;
(二)在路口、鐵路道口、急彎、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上述位置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消防隊(站)不得停靠在上述場所門前及其30米範圍內,但使用上述設施的人員除外;
(四)車輛未穩定前,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靠近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準離開車輛,應當在拆解或者裝卸後立即離開;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車站外的道路上停靠或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