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淩晨的監控視頻顯示,壹群男女聚集在壹起,半小時後,另壹人也趕到了現場。突然,雙方發生了沖突。兩群人撕打在壹起,幾個人拿著木棍沖進混戰的人群。聽到警察巡邏車的到來,這些年輕人四散奔逃,四處逃竄,而年僅14歲的胡紅良卻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血流了壹地,再也沒有醒來。警察逮捕了李海濤,壹個15歲的男孩,他酒後犯罪。根據家人的報告,李海濤平時在家很聽話,事發前壹天他和父親商量第二天去上學的事。
是什麽讓壹個懂事聽話的男孩瞬間變成了殺人犯?
教育專家說,青少年犯罪有三個主要的心理和行為特征:
1.青春期情緒高度興奮、高度波動、極度沖動,表現為熱情、活潑、急躁、激動、多愁善感。做事往往欠考慮,想什麽就做什麽;
2.他們對自己的控制力不強,也沒有固定的行為準則。他們往往采取簡單粗暴的方法,攻擊有關當事人或無辜者,進行報復,以滿足自己的需要;
3.未成年人的年齡有其特殊性,心理素質還處於半成熟狀態。他們往往與同齡人關系密切,經常集體行動;
這件事的起因只是兩個十幾歲的女孩酒後不敢對視,便糾集兩夥人進行報復。這樣壹個沖動的舉動,改變了兩個少年的人生。胡紅良鮮活的生命就這樣結束了,而沖動的李海濤不僅要面對法律的懲罰,內心的自責和痛苦也伴隨了他壹生。
這壹悲劇的發生,不能不讓人反思。父母眼中聰明懂事的孩子怎麽會做出這種事?他怎麽能拿刀捅人呢?現代教育中,對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質和行為規範的教育是否存在不足?
青少年的行為準則概念通常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是家庭教育,基本上是無意識的教育,基於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的規勸或者嘮叨,比如:妳不能這樣,那種行為會損害什麽等等。另壹部分是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相反,恰好是自覺進行的。比如學校有專門的思想品德課。課堂上有相關案例讓學生知道什麽是違法犯罪行為,會承擔什麽後果。
青春期對孩子來說是成長期,也是危險期。這個時候學校和家庭應該對孩子給予更多的關註和關愛。即使孩子有時在大人眼裏表現得不理智,父母和老師也應該耐心地幫助他們擺脫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