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免疫治療的費用可以部分由醫保報銷。在職職工門診急診費用超過2000元後,報銷比例為50%。退休人員費用超過1.300元,報銷比例為70%至80%。住院費報銷標準看醫院級別。三級醫院費用3萬元以內,職工報銷比例85%,4萬元以上報銷比例95%。退休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的60%。自費項目不在報銷範圍內。
免疫療法的醫療保險政策;
1,醫保目錄調整:定期更新醫保藥品目錄,將部分免疫治療藥物納入報銷範圍;
2.支付標準的制定:根據藥品的臨床效果和成本效益比,確定不同藥品的報銷比例和限額;
3.藥品準入談判:與藥品生產企業進行價格談判,以更低的價格將藥品納入醫保;
4.規範管理:制定免疫治療藥物使用指南和管理規定,確保合理使用;
5.患者自付比例:根據藥品報銷政策,明確患者自付比例和自費部分。
總結壹下,腫瘤免疫治療的醫保報銷政策是,在職職工門急診費用超過2000元,50%,退休人員費用超過1.300元,70%-80%,住院費用按醫院級別報銷。三級醫院職工最高可報95%,退休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為職工的60%,自費項目不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