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作者支誌輝相關文章的鏈接:於歡事件中,對法律的無知不會贏得法律的同情。
在敘述之前,我先問壹個問題:想象壹個女人獨自住在18層。半夜,有人爬上窗戶,正在拆掉防盜窗。如果妳是這個女人,妳會怎麽做?
每個人都知道我們應該保護自己,但如何正確地保護自己是大多數人都不知道的。可見,懂法才是我們應該做的。
魏思年編輯的壹條評論,反映了大家對法律的普遍認識:
在魏思年評論的基礎上,我找了壹個例子來延伸,就是文章開頭拋出的問題。“景洪2017”在評論中寫道: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能遇到的情況比這位女士要復雜得多。圍繞這壹點,現有的法律框架可以遠遠處理大部分麻煩。
隨著媒體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社會新聞被曝光,無論是好的還是壞的,往往都能引起整個輿論的關註。但遺憾的是,媒體往往只關註如何獲取流量,報道不詳細甚至不準確,也沒有想太多。很多新聞報道並不完全依靠事實,而是依靠事實發展聯想。
在這樣的形勢下,很多有爭議的事件被曝光後,大家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噴罵,進而感嘆社會的不公平。等整個事件過去,大家都回歸原來的生活。這個社會缺乏壹種穿透現象本質的力量。
很多時候我們只是用這些事件去了解這個社會,卻沒有去思考如何在這樣壹個現實的社會中生存下去。如果我們不斷反思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知識不足,不斷補充。也許有壹天,當我們遇到同樣被侵權的事情,我們可以站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最大程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有這樣壹個笑話,大家笑過之後可能就明白文章的主題了:
偷是可恥的,但笑話值得玩味。學會依靠法律來應用不同的場景。
我今年大三,回想15的學習生涯,似乎並沒有發現太多關於法律知識的教育。由此引申,法律認知可能成為這個社會的壹個弱點。多年的普法活動並沒有取得太大的效果。
很多人都在質疑,在法制不完善的情況下,面對現實問題,法律是否真的能幫到自己。對此我不會說不。但是如果我們真的遇到了麻煩,如果我們懂得法律,至少還有壹個替代的辦法,所以不會直接跳到拿起刀來。
於歡事件是個悲劇。我們能做的就是不要重蹈覆轍,讓悲劇重演。
最後,祝壹切順利。
*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的心情是極其復雜的:* *
1.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相關媒體給出詳細的報道,從各個角度加深了這個問題。似乎所有的顧慮都在法院的壹紙判決書上,讓人不禁感嘆。
2.如果報道屬實,我不斷問自己:在權力的壓迫下,在警察的失職下,在各種集團利益交織下,我會怎麽做?
3.本文是另壹個角度,也是作者觀點的表達:懂得在法律框架內最大限度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人是明智的,所以學法律沒有壞處。希望這個案子之後能掀起壹股學法的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