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可以為現代市場經濟提供壹般規則和行為準則,使市場參與者在這些規則允許的範圍內施展神通,開拓進取,創造最佳業績,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2.民法可以為人權提供基本的保護。人權是人根據其本質屬性享有和應當享有的權利。民法本質上是權利法。首先,它規定和保護人身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基本權利,為保護包括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在內的其他權利提供基礎;
3.民法可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民法體現了社會公平和社會正義。它調節各種利益,保護人們合法謀取自身利益,不允許叢林法則侵害社會和他人,謀取非法利益;
4.民法可以促進民主政治。民法是私法。它要求私法與公法、公民生活和政治生活相分離。私法自治原則不僅有利於抑制行政任意性和過度的行政幹預,而且有利於經濟基礎的發展。這在客觀上肯定會促進民主政治的發展。
我國民法是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民法既包括正式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單獨的民法和其他法規中的民事法律規範。
民法的含義:
1.民法是具有國家強制力的社會生活規範(區別於道德等。);
2.民法是調整社會生活中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範(其他關系不調整);
3.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