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六條無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七條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侵權行為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八條* * * *二個以上侵權人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九條* * *教唆侵權、幫助教唆侵權或者幫助他人實施侵權的,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條* * * *以兩個以上危險行為實施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壹個以上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壹條承擔侵權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相同損害的,各人的侵權行為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二條承擔侵權連帶責任。兩人以上分別實施同壹侵權行為,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很難確定責任大小,平均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七十三條* * *被侵權人對同壹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七十四條* *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損害是故意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五條* * *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自願參加具有壹定風險的文化體育活動,風險自擔,其他參加者的行為造成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與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1198至1201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七十七條自助行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急,國家機關不能及時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合法權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的範圍內采取扣押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受害人采取不當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