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關於信用卡逾期的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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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用卡量刑標準的提高:信用卡逾期不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尤其是惡意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那麽就會被抓起來送進監獄。信用卡逾期新規將這壹量刑標準從之前的1萬元提高到5萬元。
3.最低還款額可能低於10%:信用卡新規後,銀行最低還款額可能不是10%,具體金額由銀行自行確定。目前大部分銀行還是把最低還款額定在10%,有的是5%甚至更低。
4.設置透支利率的上下限:以前信用卡都是免息期後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息,而新規設置了透支利率的上下限,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下限為日利率的0.7倍,壹般在0.035%至0.05%的區間。
5.免息期或超過60天:以往信用卡免息期最短20天,最長不超過56天。但新規實施後,部分銀行的免息期可長達60天,相當於兩個月,對持卡人來說是好事。
6.信用卡取現計入最低還款額:以前信用卡取現不需要壹次性還款,但新規規定當月取現金額進入本月賬單最低還款額,必須壹次性還清,否則逾期。這樣會增加持卡人的還款壓力,所以提現還是不太容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貸款的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