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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否規定父親的債務由子女支付?

子女沒有替父母還錢的義務,也就是說,父親的債務沒有法律上的償還。除非父親去世,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只有通過繼承財產來還債。父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淆。父債是父親作為主體與他人的債權債務關系,與兒子無關。父親去世後,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繼承人應當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但應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沒有義務償還超過部分。我國法律沒有父親欠兒子的這種規定。

1.父母欠下的債在什麽情況下由子女償還?

1.父母生前因個人生意負債累累。

2.父母生前為家族企業負債,因為企業盈虧歸家族成員所有,相互承擔連帶責任。父母去世後,子女有責任在家庭財產範圍內償還。

3.父母因生活困難欠下的債務。

二、父親的債務子女不必償還,具體處理如下:

1.如果父親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兒子是法定監護人,兒子有代替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

2.父親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後果,兒子沒有替父親償還債務的義務。

3.如果父親死亡,兒子作為法定繼承人,在繼承死者遺產後,要承擔清償遺產價值範圍內債務的責任。

遺產之外,兒子沒有償還的義務。如果兒子放棄遺產,他可以不承擔償還責任。如果兒子自願替父親還款,法律不禁止。

第三,父母負債對子女的影響

1,父親的債務不會連累子女,子女沒有還債的義務。

2.子女繼承父親遺產的,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時,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必要的繼承應留給缺乏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

第壹百六十壹條繼承人應當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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