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平等法律地位的具體內容
1.公民具有平等的民事權利能力。
2.不同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3.民事主體在建立、變更和消滅民事法律關系時,必須平等協商,不允許壹方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另壹方。4.民事主體權利義務平等。
5.公民權利受到侵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第二,法律面前平等的內涵包括三個方面:
1.全體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同等保護,壹切違法行為都要依法追究,決不讓任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不允許任何人強迫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之外的義務,不允許任何公民受到法律之外的懲罰。
三、平等的應用:
1.所有公民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受到平等保護;
3.任何人違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
第壹百壹十三條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同樣受法律保護。
第二百零七條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