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鐵城,廣東象山人,江西九江人。早年就讀於江西九江文同書院,1909入團。1911武昌起義後,任九江軍政府總參謀兼談判代表;11當選為江西省代表,出席在南京召開的各省省長公署代表會議,組織臨時政府,制定憲法。1913年參加二次革命。失敗後,他離開日本,進入明治法律體系攻法。1914加入中國革命黨。1965438+2005年8月5日,受孫中山之命,在檀香山負責黨務,並擔任華僑《自由報》總編輯。1965438+2007年9月以廣東大元帥府成員身份回國。1920年,任賊軍總司令;1921五月,入伍做大本營。1922當選象山縣縣長。1923 1曾任東路賊軍第壹路軍軍長、廣東省警備軍軍長;2月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警察局長。同年5438年6月+10月被任命為國民黨中央臨時執行委員。1924年3月,任廣東省警衛軍軍長。同年9月,任大本營司令;65438年6月+10月,回到廣東參加平定商團叛亂,兼任廣州公安局局長。1926年任國民革命軍第壹獨立師師長、第六軍第十七師師長、廣州警備司令。1928年6月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遊說張學良次年改名。1929年3月,當選為國民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國民政府立法委員、南京丞相陵管理委員會委員。1931年6月,任國民政府委員;8月,他擔任警察局長兼華僑事務委員會主席。1932 1月,任上海市長、淞滬警備司令。同月27日,任外事委員會委員;3月,他再次被任命為華僑事務委員會主席。1937年3月調任廣東省政府主席;5月任民政廳廳長。宣還是廣東省的保安司令;1938 65438年2月,李漢魂接任廣東省政府主席。1939年開始主持國民黨港澳黨務,1940年任國民黨中央海外部部長。1941年春,任國民黨中央秘書長。抗日戰爭勝利後,吳出任最高國防委員。1947年6月任國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長。1948 12調任行政院副院長兼外交部部長。1949 10去了香港,後轉到臺灣省,任總統府資政。1953 165438+10月19在臺北去世,享年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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