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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民間借貸的利息不高於同期銀行貸款的4倍,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意見》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打擊高利貸的通知》中規定的。

1.《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六條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含利率)的四倍。超過這個限度,多余的利息就不受保護了。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打擊高利貸的通知第二段:

嚴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個體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在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於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並轉移給他人用於借貸。

民間個人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確定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不含浮動)。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息放貸。

擴展數據:

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都可以發生民間借貸。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貸款形式向職工集資用於本單位生產經營的,只要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民間借貸合同有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公眾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1.向金融機構借入信貸資金,並以高利率貸給借款人,而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2.向其他企業借款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以營利為目的借給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貸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仍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貸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百度百科_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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