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民事訴訟的原因
第壹,第1,標題文書寫在“起訴書”或“民事起訴書”中間。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在原告和被告壹欄,應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和住址。
當事人的書寫程序是:
(1)原告,很多人需要依次寫。如果原告有代理人,寫在哪個原告的下壹行。
(2)後面寫被告,依次寫幾個。
(3)寫第三人稱,依次寫幾個。原被告是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應當在原、被告欄寫明單位名稱、地址,然後寫上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有委托代理人的,註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單位、職務。
二、正文是民事起訴書的主要部分,包括請求、事實和理由。
1,請求項。即訴訟請求。要簡明扼要地寫出請求法院解決的有爭議的民事權益問題,即案由。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請求的與民事權利糾紛有關的具體事項,如主張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等。
2.事實。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寫清楚事情的起因、過程、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
3.原因。即訴訟請求的依據主要是列舉證據,說明證據的來源,證人的姓名、住址,根據事實和法律的有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
三、在文末,另加壹行註明送達機關,然後在右下方,由有形狀的人簽名或蓋章,註明形狀日期。
附件這是民事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民事起訴狀的份數,證據的種類、名稱和數量,證人的姓名和住址應當寫明。
從上面,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如何寫民事訴訟的原因。主要包括標題、正文和最後的附件。民事訴訟的主體非常重要。這部分必須明確訴訟的目的、事實和理由。只有在這壹部分說清楚了,才更有利於律師和法官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經過。所以如果遇到民事案件,壹定要嚴格按照格式寫,詳細描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