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事訴訟起訴怎麽辦?
被民事訴訟起訴,應當積極參與訴訟活動。當事人收到本院民事立案庭發出的立案通知書後,應當等待法院通知的開庭日期。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壹人獨任審理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由合議庭審理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法院應當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應當立即執行(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應當在采取保護措施後30日內提起訴訟。
民事案件訴訟:
(1)原告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定監護人應當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提起訴訟。
(二)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提起訴訟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
(三)有明確的被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73條規定,消費者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將銷售者或者服務者作為被告。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以銷售者或者生產者為被告。法律賦予消費者起訴生產者和銷售者的權利,消費者選擇最方便自己起訴、最有能力履行判決、最容易找到的對象作為被告。
(四)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即具體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的事實,對自己造成的損害,經營者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五)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記錄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個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