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民事立案和起訴程序

民事立案和起訴程序

民事立案和起訴流程如下:

1,民事立案流程:

(1)當場登記備案。對於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壹律當場受理並登記。不能當場確定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決定是否立案;

(2)實行壹次性全面通報和糾正。起訴、自訴、申請材料不符合形式要求的,應當及時說明理由,並壹次性書面充分告知應當補正的材料和期限。人民法院在指定期限內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

(三)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的處理。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立案,並說明理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訴或者申請復議。嚴禁不受理材料、不答復、不出具法律文書;

(4)嚴格執行備案標準。禁止在法律規定之外設置受理條件,全面清理廢止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案件。

2、民事起訴程序:

(1)確定管轄法院,準備立案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主要證據副本和原告身份證復印件。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3)提交材料、辦理手續後,法院將在七日內為符合立案條件者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同時被告人應當自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交答辯狀後,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妳方。

(5)等待合議庭成員確定,人民法院將在確定後3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並等待審判時間。

(6)最後,法院審理了此案。宣布判決。

(七)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和其他材料後,如果不服,可以上訴。

(8)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民事或行政判決的上訴期為15天,裁定為10天;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為10天,裁定為5天。

民事訴訟的過程:

1,起訴受理。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口頭起訴;

2.審判前的準備。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被告提交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3.舉行審判。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壹律公開進行。

綜上所述,審判具有維護起訴合法性的意義。在現代社會,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承擔著起訴犯罪和維護社會秩序的責任,而這種起訴必須是正當的,即符合法律規定的正當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壹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 上一篇:美國保釋可以不坐牢嗎?
  • 下一篇:妳對未來的機器人有什麽看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