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認為自己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從而起訴並參與已經開始的訴訟的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參加訴訟:
(1)他人之間的訴訟正在進行。他人之間發生的民事權利和經濟權利糾紛,未導致訴訟的,屬於訴訟外糾紛。訴訟外糾紛侵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權作為原告提起訴訟,但不要求參加訴訟。
因為訴訟還沒開始,所以談不上參與訴訟。只有當他人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經濟權利糾紛已經形成訴訟,且訴訟程序正在進行中時,第三人才能參加訴訟。
(二)對他人之間的糾紛的全部或者部分訴訟標的具有獨立的實體權利。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兩種情況:壹是全部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壹是部分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至於第三人是否真的對原訴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擁有全部或者部分獨立請求權,需要在庭審結束後才能確定。
擴展數據:
第壹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依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
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懲罰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守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順利進行。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
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第五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應訴,享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同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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