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國家允許和認可的平臺,都是認可的。其中,高利貸不受保護,但不違法。刑法中沒有高利貸的罪名,只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在高利貸過程中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白前金融是深圳白前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成立於2013年2月,是壹家提供金融服務的公司,總部設在深圳。產品涵蓋消費金融服務、汽車金融服務等。
經營範圍:白前金融受銀行和金融機構委托,從事信息科技和業務流程外包服務,包括與金融業務相關的系統應用管理和維護、信息科技支持管理、銀行和金融機構後臺服務、財務結算、軟件開發、數據處理,為銀行和金融機構提供逾期賬款提醒服務;商務信息咨詢(不含限制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十二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註冊資本;
(三)有具備專業知識和業務經驗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與業務有關的設施。設立商業銀行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借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