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移民在香港居住未滿七年,沒有資格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同時,如果滿足以上兩個條件,可以向內地原戶籍地相關部門申請恢復內地戶籍,從而恢復內地戶籍。
壹般情況下,國內戶口是需要註銷的,這是妳家鄉的公安局或者公安部門出具單程證的前提條件。中國身份證和國內戶口同時註銷,才發放單程證(壹般是同壹天,順序仍然是先註銷身份證和戶口,再發放單程證)。如果戶口本上只有妳壹個人,連戶口本都要收回。如果妳只是戶口本的壹員,那麽妳的個人頁面會加蓋註銷章,戶口本會退還給妳。
擴展數據
《杜南新聞》記者康殷據港媒報道,公安部設立“回流機制”,讓港澳臺新移民和父母非港人的“雙非子女”可以申請恢復內地戶籍,但同時必須放棄香港身份證,以後不能再申請。
在全國兩會上,香港工會聯合會(FTU)的全國人大代表提交了壹份建議,為內地居民來港定居的單程證機制設置壹個適應期,讓持單程證來港的人在適應期內申請返回內地原居地,這就是所謂的“回歸機制”。相關機制已納入法律條款研究,並移交給國務院。
“回流機制”的主要對象是內地新移民和不適應香港生活的“雙非兒童”。其中新移民希望先申請到內地,才有資格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而父母則申請“雙非子女”。兩類人可以向內地有關部門申請恢復內地戶籍,但同時必須表明同意放棄香港身份證,以後不能再申請香港身份證。
如有關人士在取回內地戶口後,希望恢復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香港入境處可通知內地跟進。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民建聯早就向中央建議設立回流機制,原因是部分單程證持有人在來港後發現未能適應香港生活,反而失去內地戶籍。他相信設立這個機制對香港和這些單程證持有人都有好處。
目前香港約有20萬名“雙非兒童”,部分家庭難以適應香港生活,包括與本地子女爭學額,或跨境上學與內地家人分離。還有“雙非子女”因為沒有內地戶籍,無法在內地公立學校就讀。他們只能就讀昂貴的國際學校或私立學校,家庭難以負擔,因此希望放棄香港永久居留身份。
某跨境家長組織透露,香港“雙非”兒童中,超過壹半是內地超生兒童。他們擔心,即使內地設立“遣返機制”,雙非父母如果不能豁免數十萬元的巨額罰款,也很難安排子女返回內地。深港兩地跨境子女家長協會主席黃景瑜直言,即使內地有意讓“雙非子女”辦理內地戶籍,很多雙非子女的家長仍然會選擇安排子女到香港讀書,除非免除超生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