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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南方電網十大禁令

南方電網十大禁令如下

1,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和調度紀律。

2.未經安全法規考試和實踐技能考試合格,嚴禁上崗作業。

3.禁止安排安全裕度不足的電網運行方式。

4、嚴禁設備超限、超功率運行。順序

5.嚴禁無票作業、無票操作、無監護人操作和解鎖。

6.嚴禁違章使用安全帶、防護用品、工作機械和儀器。

7.未經許可、停電、驗電、接地,嚴禁進入設備安全距離範圍。

8.嚴禁在未檢查設備設施、塔基、拉線和攀登輔助設施的情況下進行攀登作業。順序

9.嚴禁違法違規承包、轉包、分包、掛靠或委托項目工作。

10,嚴禁違法違規駕駛車輛和配置使用消防器材設施。

中國南方電網公司簡介及業務範圍

1.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4年,位於廣東省廣州市,是壹家以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為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6億元,實收資本6億元,天使輪於2004年完成。

2.經營範圍:南方區域電網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以及相關的輸配電業務;參與與投資、建設和運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項目;從事電力購銷業務,負責電力交易和調度,管理南方區域電網電力調度交易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從事境內外投融資業務;經國家批準,獨立開展對外貿易流通管理、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從事與電網運行和供電相關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信息交流、咨詢服務和培訓;從事國家批準或者允許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六條國務院電力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綜合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電力建設、生產、供應和使用應當依法保護環境,采用新技術,減少有害物質排放,防止汙染和其他公害。國家鼓勵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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