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交房必須滿足的條件:
1,行政機關出具的驗收證明
主要包括:規劃驗收合格證、消防驗收合格證、綠化驗收合格證、環保驗收合格證、衛生防疫驗收合格證、人防工程驗收合格證、車庫及道路驗收合格證、安全防範設施驗收合格證、配套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施工合同履約確認書、工程竣工備案證明。
2.公用事業部門出具的驗收證明。
包括:郵政證、環衛設施驗收單、室外給水管道驗收單、電氣室外管道驗收單、小區建築驗收單、管道燃氣工程驗收單、有線電視室外管道驗收單、室內給水及衛生潔具驗收單、電信室外管道驗收單。
3、住房面積計算結果
房屋面積的測繪報告,公攤面積的具體計算結果,作為業主有知情權,是結清房款,辦理房產證所必需的。
4.開發商交房的必要條件
建築工程質量合格證、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竣工驗收記錄表。
綜上所述,房屋質量驗收的重要性是消費者在購房期間不可忽視的,這樣才能有效保證自己對房屋是否安全的知情權。同時,在購房期間,消費者還應明確房屋相關證件的合法性和時效時間。壹般來說,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風險很大,買賣雙方都要提高警惕,確定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參照當地市場價格的各類房屋重置價格為基礎,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進行。
第三十五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交易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如實申報交易價格,不得隱瞞或者虛假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