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查看仍在履行期內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可加蓋公章或經辦人簽名,否則不需要)。
3.如果妳擁有自己的房產,妳和妳的直系親屬可以申請居住證,而不受半年申請居住登記的限制。即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集資建房、市場經營性用房、單位用房的相關文件材料,或記載個人信息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公租房的分房證明或拆遷改造協議或危舊房協議(合同), 或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單位可重復使用首次辦理材料復印件)購買(租用)。
4、仍在租賃期內的《房屋租賃登記證》(由南寧市房產部門出具,市區房產部門暫不采納)的原件審查。
5.本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南寧市行政審批局-通行證)尚在經營期的,提供證件原件審核,申請人及其直系親屬可不受半年申報居住登記的限制申領居住證。
6.取得本市小學、中學學籍並就讀的,或者取得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應當提供所在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在讀證明或者查驗學生證原件。
7.經設區市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本人及其與* * *同住的直系親屬不受半年戶籍限制,可直接辦理居住證。
8、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含社區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居住證明或就業證明。
9.凡實際居住半年,但未能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的流動人口,可提供實際居住半年的承諾聲明,直接申領居住證。(必須到派出所辦證窗口現場申請)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三條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享受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常住戶口登記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