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寧市委、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南寧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南寧市招商局發[2065 438+00]3號),設立南寧市投資促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投資促進和區域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
(二)制定全市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組織協調全市產業鏈招商、重大項目和科技創新的責任;具體負責重點對象、重點行業、重大項目的招商任務。
(四)組織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動;負責全市重大招商項目的協調和推進;調查研究全市招商引資和投資環境建設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投資環境建設工作。負責與招商引資業務相關的國內外客商、代表團、招商機構的聯系和接待;負責本市組織的國內外投資合作項目的談判、簽約、跟蹤、協調和服務;參與中國-東盟博覽會招商。
(五)統籌推進開發區(園區)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制定開發區(園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措施。
(六)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制定縣域招商引資政策措施和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措施。
(七)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和對口支援,負責全市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國內姐妹城市的聯系;承辦國內城市政府組織的招商引資、區域經濟合作等經貿活動。
(八)承擔非政府投資項目和重點外商投資項目的招商工作,協調推進重大項目落地;實行投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負責受理、協調和處理與黨政機關公務人員無關的投資者投訴。
(九)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的綜合管理;負責審核和辦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章程的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負責服務總部經濟相關工作,承擔總部企業認定相關具體工作,協調落實相關優惠政策。
(十壹)負責建立和管理南寧市投資促進網站,推進網上投資;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項目數據庫,組織招商項目的策劃、包裝和推介,協調招商項目的儲備工作;負責全市投資環境的宣傳。
(十二)負責加強與國內外投資促進機構的聯系和交流;負責外國駐譚機構的備案管理;負責聯系在南寧設立的外國商會。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