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次辦理護照,需要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面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需由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本人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同意出境的紙質材料。如果是事業單位人員,需要提供出境許可。辦理證件時,申請人需要填寫壹份由公安機關免費提供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並提交兩張近期免冠白底照片。
護照:
護照是壹個國家簽發的證明其公民出入境和出國旅遊或停留時的國籍和身份的法律文件。Passport這個詞在英語中的意思是港口通行證。換句話說,護照是公民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通行證。因此,世界上有些國家通常簽發通行證而不是護照。
護照處理流程:
1.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公安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戶口簿首頁、本人信息頁、變更頁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②完成原始申請表。
③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壹張。
4.辦護照。
地方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14個工作日審批、制發護照。辦護照的時候壹定要帶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拿護照“收據”和200元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六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及說明申請理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邊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情況要求緊急處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