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對於無主物的先占原則,比如路邊的小石子,誰先發現誰就是他們的。
對於不動產來說,不能無主,不能先占。
財產已經登記了,就是登記了誰的就歸誰,他死了由他的繼承人繼承。即使妳壹直在使用房子,他的繼承人也有權拿回房產。
對房子沒有義務。不居住,就沒有公用設施。如果不交物業費,那是物業公司和房子的關系,與妳無關。中國大陸沒有這樣的規定。逆占有是普通法法律概念,是指不動產非所有人未經原所有人同意,繼續占有對方土地超過壹定的法定期限後,原所有人的訴訟時效終止,占有人無需支付任何代價即可成為該土地的合法新所有人。
《反侵占條例》主要是懲罰壹些魯莽的業主,讓第三者占用自己的樓宇或土地,不收租金,甚至不理會。如果主租客已經找過房東,拜訪搜索過妳,但是找不到他,租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占。判決後,妳就可以成為該房產的合法所有人。有權利就有義務。在房主失蹤期間,房客必須承擔該單元的差餉和建築物的維修費用。在物權法中,對於無主物只有先占原則。但離逆權占領還很遠。
擴展數據
香港存在反權力侵占。
《反侵占條例》主要是懲罰壹些魯莽的業主,讓第三者占用自己的樓宇或土地,不收租金,甚至不理會。如果主租客已經找過房東,拜訪搜索過妳,但是找不到他,租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占。判決後,妳就可以成為該房產的合法所有人。有權利就有義務。在房主失蹤期間,房客必須承擔該單元的差餉和建築物的維修費用。
逆權力占有也適用於國家間的領土爭端。
在國際法上,任何國家如果確信自己的領土被敵對占領,就有責任提出正式抗議(不需要發起訴訟,但抗議需要備案)。如果超過期限(傳統上期限是100年)而沒有抗議或訴訟,國際法不能宣布占有非法,占領國自然成為合法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