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的遺產公證費是多少?
每份遺產公證收取400元(200元,不涉及財產)。
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文章
公證處對下列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向申請人提供證明和辦理其他公證服務,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申請人收取公證服務費:
(壹)證明經濟合同,辦理繼承、贈與、遺贈和存款的公證;
(二)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的效力;
(3)民事協議證明;
(四)證明出生、生存、學歷、經歷、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組織資格和資信等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五)辦理證據保全、制作票據拒絕證明、具有法律意義的證明文件、知識產權享有、轉讓、使用許可證明;
(六)公證保管遺囑,核對保管遺產,確認遺囑效力;
(七)財產清查、清算、評估和毀損評估的證明;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九)保管文書,依法辦理抵押登記,辦理與公證有關的登記、認證,起草、修改與公證有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
第四條
制定和調整本辦法第三條第(壹)、(二)、(三)、(四)、(五)項服務收費標準,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制定和調整本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八)、(九)、(十)項服務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批,並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不適當的服務收費標準的,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直接改正。
第五條
公證服務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以公證處提供公證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為基礎,根據辦理公證事項的人數、所需時間和公證服務的復雜程度,並考慮申請人的承受能力確定。
第六條公證服務按件、按標的比例收費。
本辦法第三條第(壹)、(二)項按標的比例收取;第三條計件費用按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項收取。
二、遺囑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遺囑公證細則
第七條遺囑人申請遺囑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壹)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二)遺囑所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證明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三)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遺囑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以由公證員代為填寫,遺囑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
遺產不需要公證,比如遺產房。只要有房產證就能證明房屋的所有權,而能證明機動車所有權的證件就是行駛證。壹般來說,被繼承人立遺囑後可以公證,但遺產公證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