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
2.連續工作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受10天年休假;
3.連續工作滿20年的,可享受15天年休假。
需要註意的是,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應當按照法定節假日的三倍計算加班工資。
年假的條件如下:
1.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所有職工都可以休年休假;
2.在企業工作滿12個月的職工,有權享受年休假待遇;
3.員工未休年休假的,應支付日工資的三倍,但員工自願書面申請的除外;
4、寒暑假、病假、事假超過壹定時間,且單身沈默崗位不扣工資的,不再可以休年假;
5.年假應在元旦前壹年休完,但未滿壹年的員工,年假的休息天數根據在公司的剩余日歷天數確定,折算後不足1個完整天數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法定假日不包括在年假中,即:
1,元旦:規定1日放假1天;
2.除夕要求農歷除夕(12月29日或30日)至正月初二放假三天;
3.清明節:規定清明節放假1天;
4.勞動節:規定5月1日放假1天;
5.端午節:規定端午節當天放假1天;
6.中秋節:規定中秋節放假1天;
7.國慶節:規定6月1日至10月1日放假三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員工享受年休假。員工在休年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
文章
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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