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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後掛備胎違法嗎?

法律分析:加裝備胎和防撞裝置不屬於非法改裝。汽車的法定改裝範圍如下: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油種類、車架號都可以改裝,但三種顏色是特種車輛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專用於消防,黃色專用於工程搶險,藍色專用於國家行政執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十條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材料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車管所申請登記: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申請登記車輛的標準照片;

(三)機動車原產地證明,但海關監管車輛除外;

(4)國產機動車輛的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證明;

(5)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第十壹條車管所登記時應當登記下列事項: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識別號碼或者單位代碼、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二)機動車的類型、制造廠、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碼(車架號)、發動機號、車身顏色;

(三)機動車相關技術數據;

(四)機動車輛的使用性質;

(五)取得機動車的途徑;

(六)機動車原產地證書的名稱和編號、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書的名稱和編號;

(七)車輛購置稅完稅或免稅證明的名稱和編號;

(八)機動車輛保險的險種、投保日期和保險公司名稱;

(九)機動車銷售單位或者交易市場的名稱以及機動車銷售價格;

(十)註冊日期;

(十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登記的事項。

第十二條車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範》的規定,審核資料,檢驗車輛。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確定機動車登記號碼,建立機動車檔案,核發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辦理註冊:

(壹)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資料無效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與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不壹致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提交的信息內容與機動車不壹致的;

(四)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不在車管所轄區內的;

(五)走私、無進口證明、使用進口關鍵零部件非法組裝(拼裝)或者抄襲《國產車輛目錄》的機動車;

(六)機動車未取得國家生產許可證的;

(七)機動車為右方向盤或者右方向盤改為左方向盤的;

(八)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使用報廢車輛的零部件拼裝的;

(九)機動車檢驗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

(10)機動車被盜或被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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