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0986年2月22日至2004年2月22日期間出生的65438+)。2022年報考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的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1年2月22日以後出生)。
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2022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1)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取得高級工、儲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可報考大專學歷);
7.具備應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須在基層工作2年以上;
(二)報考“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西部計劃誌願者”(簡稱“三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須在寧夏服務滿2年並考核合格。此類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後,可享受五年定向招聘政策,即必須是2065438+2007年2月22日後服務期滿的人員。凡在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中享受過本政策並已備案(聘用)的,不再享受本政策;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崗位,須為寧夏戶籍、寧夏生源或在寧夏入伍的退役士兵;
(4)報考艱苦邊遠地區(寧南九縣及全區所有鄉鎮)地方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院)在職人員定向招聘崗位,聘用期須累計滿5年;
(五)報考法院系統法官助理、檢察院系統檢察官助理、偵查助理以及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須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與其報考職位相適應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參加2021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相應合格分數線;
(六)報考法院、公安、司法系統(以下簡稱“政法系統”)警察職位的,須通過體能測評。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申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 * *黨籍;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辭退不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6.發現各級公務員招錄中存在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報考期限仍有限制的;
7.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在職公務員和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8.在普通高校就讀的全日制非2022屆畢業生;
9.2022年寧夏選調生擬錄用人員或已現場選調人員;
10.軍人;
11.報考人員錄用後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壹款所列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的用人單位擔任領導成員的職位;
12.有法律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涉及的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普通高等學校2022屆畢業生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1;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如政治面貌、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是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