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號)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二批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已經2005年10月20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
自治區主席馬啟智
65438+2005年10月20日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二批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需要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直轄市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經2005年10月20日自治區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研究,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依法對自治區本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報送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審查。
經清理,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凡未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壹律停止。清理工作結束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變更和調整,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依法辦理。
附件: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
實施
代理序列號
項目名
設置基礎
評論
頭發
正確的
委員會
1
重大和限制性建設項目的審批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
(國發(2004)20號)
2
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和預審報告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
(國發(2004)20號)
東西
價格
局
三
價格評估人員的資格認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編號412)
四
價格評估機構的資質認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編號412)
教
後面的
走廊
五
舉辦國際教育展的審批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編號412)
六
利用互聯網開展遠程學歷教育
教育在線學校批準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412號)各級人民政府
教育行政主任
部門實施公開
安全的
走廊
七
弩的制造、銷售、進口、運輸和使用。
經“國務院批準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編號412)
八
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412號)縣級以上人員
政府公安機關
實施
九
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發放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412號)縣級以上人員
政府公安機關
實施
10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發放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412號)縣級以上人員
政府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