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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本簽證需要什麽材料?

壹.護照

申請人的護照必須在離開之日起至少6個月內有效。

日本駐華大使館(北京總領事館)目前不接受過期的舊護照。

第二,照片

我在過去的半年裏拍攝了2張4.5cm x 4.5cm的白底彩色證件照。

三、戶口本復印件

本人戶口本復印件(整本,除空白頁外每頁)

如果是集體賬戶,請提供我的頁面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雙面復印件(同壹張A4紙上的雙面復印件)

動詞 (verb的縮寫)結婚證復印件

如果是已婚,需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離婚的話需要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六、就業證明

在職證明需要加蓋公司的(公章)和(財務章)。如果申請人是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業人事負責人簽字,不能由本人簽字,同行之間也不能相互簽字。

如果妳的公司沒有信頭,妳需要添加自己的信頭。

不及物動詞經濟能力證明

團隊標誌:

如果妳能為自己或直系親屬提供壹份年薪5萬的在職證明,可以選擇以下壹種。

A.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是5萬元。

B.車輛生產證書復印件

C.房產證復印件

個人簽證(個人旅遊簽證):

如果妳能為自己或直系親屬提供壹份年薪10萬的在職證明,可以選擇以下壹種。

A.之前12個月的銀行對賬單原件(加蓋銀行公章)要求12個月的正常收入應該在100000以上。

b .稅務局出具的納稅證明原件要求年納稅至少3000元(註:本人正常工作收入必須納稅,但不能以出租房屋、底層生意等名義納稅)。

七。關系證明

日本簽證需要經濟能力證明,可以以自己或者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嶽父母、女婿、公婆、兒媳的名義。

以他人名義提交的,必須同時提交兩人的關系證明:全戶口本復印件或結婚證復印件或親屬關系公證書復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加蓋紅章的關系證明原件。間接證明關系的,只要關系證明材料齊全就可以受理。

八、同行材料

如有日本免簽護照或自備簽證,請提供護照首頁復印件或有效簽證頁復印件。

9.日本簽證申請表:

下載並打印在兩張A4紙上;(從2015、12、21開始,當日所有寄往使館的日本簽證材料必須使用使館發放的新版簽證申請表(新版簽證表,模板填寫及說明,詳見)。

2.用黑色墨水筆手工填寫樣本,日本的擔保人和邀請人不需要填寫粘貼照片;

3.我在簽名欄用黑色墨水筆用中文簽上自己的名字(與護照簽名壹致)。

X.旅行證明:

需要提供全程機票或全程船票預訂記錄和全程酒店預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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