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員工健康證明;6.場地平面圖+場地裝修平面圖;7.運營商身份證或銀行u盾或數字證書(三選壹);8、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網上下載)。
擴展數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
第六條主要業態包括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食品銷售經營者包括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商販、通過自動售貨設備銷售食品的經營者(以下簡稱食品自動售貨攤販)、網絡食品攤販、食品銷售連鎖總部等特定業態。食品商販、食品自動售貨攤販、網絡食品攤販、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等具體業態應在主要業態後用括號標註。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餐廳(大、中、小)、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飲品店、糕點店、小餐館、餐飲服務連鎖總部、餐飲管理企業等特定業態。餐飲服務經營者的具體格式應在主格式後的括號內標明。單位食堂,包括學校食堂、幼兒園、職工食堂、養老機構食堂、工地食堂等。
第七條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凍食品,不含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凍食品,不含冷凍食品,含散裝熟食,不含散裝熟食)、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及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其他食品銷售;熱食、冷食(含鹵肉熟食,不含鹵肉熟食)、生食、糕點食品(含裱花餅,不含裱花餅)、自制飲品(含自制酒,不含自制酒)、其他食品(具體到品種* *)、食品經營等。申請銷售散裝熟食的,應當在銷售散裝食品後的括號內註明。食品經營管理項目僅適用於食品銷售連鎖企業、餐飲服務連鎖企業或餐飲管理企業總部的許可申請。
第八條申請人應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申報主營業務格式。對於經營項目多元化的食品經營者,按照其主要經營項目對主要經營形式進行分類。餐飲服務經營者提供給就餐者現場消費的飲品等非自制食品,不需要在許可證上特別標明銷售經營項目。食品銷售經營者將預包裝食品拆開包裝,簡單加熱後供消費者立即食用的,屬於散裝食品銷售,無需在許可證上特別標註制造、銷售的經營項目。無實體店的網絡食品銷售者不得申請所有食品制售項目和散裝熟食銷售。